吃货们可以放心了,甲鱼牛蛙还能吃,不在禁

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,要求对于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》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,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。中华鳖、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,按照水生动物管理,这意味着将不列入禁食范围。

受到眼下这场尚未结束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管住嘴,遏制“舌尖上的任性”,让“野味”远离餐桌,立法禁止吃“野味”,已经成为社会共识,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经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。但是,哪些“野味”应该禁吃,哪些“野味”可以吃,各地标准不一,引起不小争议。

前几日,深圳公布了《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蛇、田鸡、甲鱼等在可食清单外的动物,或将被禁止成为“盘中餐”,引起巨大争论。农业农村部一锤定音,明确表示老鳖、乌龟、牛蛙等不在禁食范围,仍然可以吃,直接为禁吃“野味”风波画下句号,实质上让禁吃“野味”更科学、更 。

目前普通市民餐桌上食用的老鳖、乌龟、牛蛙等美食,几乎没有野生的,绝大部分是人工养殖的,安全性可控。在安全上,吃老鳖、牛蛙跟吃蛇、果子狸等有着本质性区别。从饮食习惯角度说,吃蛇、果子狸其实属于小众饮食,只有少数人吃这类“野味”,大多数人避而远之。而老鳖、牛蛙属于不少市民餐桌上的日常菜,特别是红烧甲鱼、清炖老鳖汤更是很多地方宴席中必不可少一道硬菜。从这个角度说,禁吃老鳖、牛蛙,确实让人不能接受,过度放大了吃老鳖、牛蛙的安全风险,是矫枉过正的做法。

农业农村部不禁吃老鳖、牛蛙,实际上是在不危害饮食安全的前提下,充分尊重了普通老百姓的饮食习惯,满足市民对美味佳肴的“舌尖上需求”。近年来,牛蛙是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美食,截至年2月,餐饮行业中牛蛙品类餐饮企业门店共计4万多间。更重要的是,稳定了老鳖、牛蛙养殖、销售、餐饮从业人员的心,可以松一口气,避免多年的经济、技术、精力投入打水漂。数据显示,年牛蛙养殖业整体产量达50万吨,产值约为70亿,涉及上下游相关企业为饲料企业、养殖合作社或养殖户、流通批发商、餐饮企业,整个产业链涉及产值超亿,直接从业人员超万人。广东目前有龟鳖类养殖场点9万个,从业人员34万人,现行总产值近千亿元。

“野味”要禁吃,但要科学、合理、 ,不能为了执法方便,动辄搞“一刀切”。所以,禁吃“野味”令在落实过程中,要做好衔接,防止地方*府和执法部门擅自扩大禁吃“野味”范围,避免造成误伤,危害养殖业的发展。同时,农业农村部应当根据养殖业的变化发展,禁吃“野味”目录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及时增减禁吃“野味”种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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